

一、合作条件
1、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LED显示屏、单元板、模块及其相关延伸产品。
2、乙方需具有法人资格,有自主承担责任的能力,并需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影印件。
3、双方合作协议自签约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享受甲方制定的各种优惠及奖励措施。
5、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和利益,向乙方提供具竞争力的价格优势。
6、乙方须承诺凡LED显示屏只同甲方进行合作,不得与其他厂商保持合作行为。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功能,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为乙方通报有关产品、技术和市场的最新信息。
3、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商务(方案、标书、合同等)、技术和工程安装方面的资料,确保乙方相关人员能充分熟悉产品,提供完善的售前服务。
4、为保护乙方的利益,保证乙方在产品价格上具有竞争的优势并在同一城市内享有甲方的最低优惠价,若出现差价应返还乙方的相应经济损失。(乙方需提供书面证据证明甲方所提供的价格并非最低优惠价,以乙方签订《购销合同》日期与证据合同签订日相隔不超过10日内为标准)
5、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价格等信息严格保密,不泄露给第三方。
6、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售前和售后服务,并为乙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全面培训,使其充分熟悉产品,并为用户提供各种可靠的解决方案。
7、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和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积极拓展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实现可喜的业绩。
2、要具备甲方产品一定的相关知识,如软件操作、屏体安装,排除简单故障等。
3、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4、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功能和服务。
5、不得泄露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不能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产品进行解剖、分解等。
6、乙方需保证凡LED关联产品只同甲方进行合作,不得与其他厂商保持合作行为。
7、乙方若有损甲方名誉及违反操作规程之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协议并根据事件严重性相应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 双方利益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竞争力的加工价格,并根据协议期内乙方的加工业绩进行等级返点奖励。
(1) 加工额累计达 50万元(含50万) 返点 0.5%
(2) 加工额累计达 100 万元(含100万) 返点1.2%
(3) 加工额累计达150 万元(含150万) 返点 1.8%
(4) 加工额累计达 200 万元(含200万) 返点 2.5%
2、该返点奖励以协议期限为单位,于协议履行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统计发放。
3、奖励办法
[1] 现金奖励;
[2] 用奖励金额充抵相应货款;
[3] 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
五、订货与付款
1、定货规定:乙方每次向甲方加工产品时必须签订《购销合同》。
2、甲方按合同准时提供优质产品给乙方。
3、付款方式:购销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合同总额 30% 给甲方,并将其付款凭证传真给甲方,甲方则安排下单生产,待发货时乙方再付《购销合同》总额50% 给甲方;货到乙方所在城市时,其合同余款则须全额付清给甲方方可提货。
4、运输方式:根据乙方每次签订的《购销合同》相应选择
□铁路运输 □汽车运输 □航空等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
1、乙方购进甲方产品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到货后 7 日内提出异议,甲方免费予以更换,过期视为验收合格。 2、技术支持:甲方以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多种技术支持,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在线解答等,乙方如果要求甲方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双方另行协商。
七、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及其附
2、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停止向乙方供货。 3、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传真件有效)。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异议,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确有必要时提交福建有关仲裁机关裁决。